市应急管理局公布两起近期案例杭州日报讯 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本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帮助企业排查、整改隐患的同时,服务于安全生产形势的整体稳定,可偏偏有少数中介机构弄虚作假,致使企业存在的隐患未能得到真实反映。昨天,杭州市应急管理局公布了两起近期的处罚案例。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A对企业开展检查后,发现并提出了具体的安全隐患,但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整改完毕。然而,该中介机构竟在工业企业在线系统内确认尚未整改的隐患为“已整改”,相关材料中也存在现场照片重复使用或与实际现场隐患不相符等情况,涉嫌提供虚假信息、资料。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B对企业开展检查后,出具了风险评估报告、专家意见书等书面报告、资料。然而,在其出具的报告中,存在将不属于被服务企业使用的危险物品列入其使用危险物品目录、否认存在的安全重大隐患、未对建筑耐火构件的耐火极限进行现场核查即确认其符合要求、未将涉爆粉尘等高风险项辨识载入报告等多种与事实完全不相符的情形,涉嫌出具虚假报告、证明。根据《浙江省市场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市场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有提供虚假信息、资料,出具虚假报告、证明等材料的行为。市场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该规定,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未作法律责任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职责责令改正,对市场中介机构可以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市场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