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快递的时候,最怕左等右等,物品还不知道在哪里。最近,你是不是每天要刷好几遍物流信息?近日,杭州就有一个快递的物流“经过”了派出所。王某在路过快递车时,顺手“拿”走了一个不属于自己的快递,回家拆开发现是新手机。他越想越慌,第二天下班后就前往派出所自首。在他自首前不久,民警也已在蹲点,准备实施抓捕。偷快递一时爽,偷完后越想越怕11月4日,杭州一名快递小哥在准备派件时,发现自己快递车上一个价值千元的包裹不见了。“明明有出库记录,可傍晚投递的时候却怎么都找不到,我怀疑可能在快递车上被偷了。”小哥当即报警。接警后,钱江世纪城派出所民警黄敏晔立即带队展开调查。调取监控、周边询问、对可疑人员梳理排摸……报案四五个小时后,民警已锁定一名红衣男子。监控视频显示,11月3日早上8点多,这名男子路过小区门口,在一辆快递车上拿了一件快递后,小跑着赶紧离开。办案民警正在相关场所蹲守,准备实施抓捕时,派出所里同事打来电话:该名嫌疑人来自首了。原来,11月3日上午,王某上班时,看到停了好几辆快递车停在路边,发现快递员都去送件后,他便装作不经意地路过中间那辆,看视野有所遮挡,便“顺手牵羊”偷走一个快递。拿的时候没看单号信息,回家一拆,发现是全新的手机。王某内心慌张了起来,也逐渐意识到自己做的是违法的事情。第二天,他和家里人一说,家人让他赶紧还回去,或者去公安机关自首。心神不宁的王某在下班后,于晚上11点左右,前往派出所自首。他告诉民警,与其被抓,不如早点投案自首。交到民警手上的快递盒已被拆开,快递单上写着“托寄物信息:电子产品”,里面是一台手机,价值三四千。王某已向受害人进行了道歉和赔偿,并将快递物归原主。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偷快递可能面临拘留、罚款等处罚“买买买”已是生活中的常态,“双十一”快递高峰期,堆积如山的快递更是让人眼花缭乱。放在公共场所的快递,尤其是贵重物品,也确实容易让人担心:会不会被别人拿走?这些年,社会治安日益稳定,仍有一些人心存贪念,向别人的财物伸出了“第三只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检察院就曾接手过相关案件。2022年底,陈某就在菜鸟驿站多次偷走别人的快递,把快递代收点变成“盲盒取货点”,分别拿走了咖啡豆、蓝牙音箱、暖风机、床上四件套等。秀洲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决被告人陈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对于一些特定的盗窃行为,只要实施了盗窃行为,即使达不到数额较大的条件,因该行为存在社会危害性,也构成犯罪。民警也提示:面对这样的诱惑,一定要管好自己,不要心存侥幸。一旦走到犯罪的地步,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都会在人生中留下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