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商报讯 明知是电信网络诈骗,还提供电话转接服务。近日,拱墅区检察院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张某等3人提起公诉。
记者了解到,今年2月,张某的朋友胡某向其介绍有一个挣钱的活儿,来钱快。“我有个朋友,人在国外,需要国内的人帮他‘办点事’,你只要去酒店开个房架个设备就成。”胡某说。张某大致了解后,虽然觉得此事没说起来那么简单,但由于自己经营的生意摇摇欲坠,还是决定试试看。“你要到外地去开房,最好每次都换不一样的城市。”接到上家的指示和邮寄来的设备后,张某立马行动起来。他把第一趟“出差”选在N市,挑好酒店入住后,张某便开始组装设备。简单来说,就是通过给房间电话上加装一个转接设备,把境外来电显示为国内号码。“一间房的设备成功运行满9个小时,便可获得报酬500元。”上家许诺。很快,首单生意顺利完成,张某轻松入账1200元。回程的路上经过J市,张某又接了第二单生意。有了成功经验,这次他一口气开了三间房。随着“业务”的不断深入,张某开的房间越来越多,面对应接不暇的“派单”,张某又邀请了好友吴某、赖某一起干。三人小队在Z城市完成了首次合作,吴某和赖某主要负责“开房”,张某负责安装搭建设备。这一次,仅赖某一人就开房18间。“实际操作的没有这么多,最后成功的就两三间房。”赖某称“开房”后需要测试,座机还要能拨打外线电话,所以大部分房间实际无法搭建设备,当晚就办理了退房手续。然而,通过这“仅存”几间房里改装好的座机,境外犯罪团伙远程实施诈骗:以购物网站客服的名义,谎称可以帮助被害人解绑高额利率服务,引导其下载相关APP、输入网址、申请取消额度并贷款、转账,最终造成被害人损失人民币15万元。今年3月15日,正在T市某酒店忙着“开房”“安装”的张某、吴某、赖某被早已盯上他们的警方当场抓获。经审查,张某伙同吴某、赖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上游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号码转接服务等技术支持和帮助,非法牟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检察官提醒,不法分子在酒店利用搭建设备违规转接固定电话,使得诈骗来电号码显示为本地固定电话,极具迷惑性和欺骗性,大家注意陌生来电不轻信,陌生链接不点击,转账汇款须查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