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山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徐洪喜,在事故处理窗口工作了十多年。他平均每天要协调三四起简易交通事故,排到夜间值班还要接警上路处理事故。尽管再过一年就要退休,他却没有歇一歇的想法,依然在一线岗位不停忙碌。
简易事故中有些当事人是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有的人面对事故另一方的私家车,会自认为是“弱势群体”,想以此在事故中减轻责任。每当出现这样的情况,徐洪喜态度都很明确:“事故责任是按照事故成因和当事方过错程度来认定的,不看谁强谁弱,我不会偏袒谁”。前两天,一辆电动自行车和一辆汽车发生碰擦,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受伤。双方到窗口处理时,徐洪喜根据事故经过,毫不偏颇地指出了伤者的过错。“这里的掉头豁口是给对面汽车掉头用的”,徐洪喜给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分析事发点情况,表示非机动车应该行驶到前方路口或者有斑马线的地方再掉头过马路,而不是看到有个豁口就“抄近路”突然斜穿出来,这会让正常直行的汽车避让不及。在徐洪喜一番教育说理下,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承认受伤是自己违法导致,愿意承担事故责任,汽车车主也通融地表示不要对方赔偿修车费用。春节期间发生的一起非接触式交通事故中,一辆汽车转弯疏于观察,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注意力不集中摔倒了,双方认知存在一段距离。处理事故时电动自行车一方的家属觉得汽车一方应该多担点责任,徐洪喜有理有据指出双方应承担同等责任,最终双方接受了事故认定结果。
“来简易事故窗口处理的,多是小事故,但数量多,而且有些当事人为了责任和赔偿争执不下。”在徐洪喜看来,一些当事人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处理事故,之所以非要让交警来处置,一来是因为当事人怕自己没有经验,当场处理不妥当过后会吃亏,二来是出于对警察的信任。所以徐洪喜觉得,不管多轻微的事故,处理时都要耐心听双方讲述,平息当事人的情绪,给他们解释清楚。前不久,徐洪喜在路上遇到两位老人因责任过错争论不休。经了解,一辆电动自行车转弯时,路边的一辆三轮车突然左转,因避让不及两车相撞,电动自行车的反光镜被撞坏了,事故中没有人受伤,但两位老人情绪都很激动。徐洪喜帮助分析事故原因,婉转表达了三轮车左转弯疏于观察是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并安慰老人事故损失不大,完全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很快,三轮车驾驶人愿意赔偿20元,两位老人握手言和。
“处理交通事故要懂得换位思考,了解事故双方在想什么。”这是徐洪喜经常和队里年轻民警说的话。每年处理上千起交通事故的他,在面对当事人时,既能维护法律权威,又能用当事人接受的方式,快速高效地完成协调处置。徐洪喜说,处理每一起交通事故都是在做交通安全宣传,窗口大厅是开放式的,等待的群众也成了“旁听者”,有时甚至会热心地帮助劝说教育当事人。他希望通过窗口的工作,让更多市民懂得遵守交通法规,为自己和他人避开危险。(念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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