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校外培训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省教育厅等六部门近日印发《浙江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清朗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计划》)。
《计划》提出,到2025年,初步建立浙江省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体系。校外培训机构党的工作全面覆盖,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乱象全面遏制,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面纳管,预收费资金全面监管,违规广告全面清理,监管执法体系全面建成,全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清朗环境基本形成。
此外,《计划》还明确要开展六大“清朗”专项行动。例如,通过开展“清朗·监管护苗”专项行动,实现学科类隐形变异违规培训全面遏制;通过开展“清朗·分类监管”专项行动,实现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面纳管等。
按照《计划》,2023年,我省启动实施校外培训清朗环境专项行动,开展首批校外培训清朗环境试点,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党的建设工作,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基本纳管,遴选校外培训清朗环境专项行动典型案例20个以上。2024年,我省将深化校外培训清朗环境专项行动,扩大校外培训清朗环境试点范围,实现校外培训机构党的建设工作基本覆盖,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乱象基本得到遏制,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面纳管,校外培训违规广告全面清理,遴选校外培训清朗环境专项行动典型案例40个以上,建设校外培训清朗环境实验县(市、区)10个以上。2025年,我省将巩固校外培训清朗环境专项行动成果,校外培训清朗环境试点成效明显,实现校外培训机构党的建设工作全面覆盖,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乱象全面得到遏制,校外培训预收费资金全面监管,校外培训监管执法体系全面建成,建设校外培训清朗环境实验县(市、区)30个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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