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红博主拒收12次仍被隔空投送 平时可把手机上这个功能关掉
杭州市公安局地铁分局5月10日发布警情通报:
近日,一则“杭州女生地铁上隔空收到不雅照”信息在网上流传,引发网民关注。经公安机关核查,今年4月份,杭州一女性市民在乘坐地铁时,曾通过某品牌电子产品“隔空投送”功能收到过男性裸露上身的照片,后自行删除。该市民当时未向公安机关报警,后向媒体反映了相关情况。目前,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网红博主拒收12次仍被投送
事件引起热议,有网友认为“严查严惩”,“第一时间报警”。也有网友觉得有点小题大做,认为“男性裸露上身,见怪不怪”。
还有网友有过相似经历,“经常有隔空投送乱七八糟的”,“我现在都是拒绝接收的,之前有次收到恐怖照片,吓死我了”。
小红书上一位博主“桐崽张张”说她在坐地铁时,收到陌生的隔空投送通知,拒收了,没想到对方还发来,她又拒收,一直拒收了12次,同伴说你看看他到底要发啥,她才打开,一看,是不雅照片,她赶紧把这个功能给关了。这位博主还教大家把手机相册、定位等设置关闭,防止隐私泄露。
杭州男子
隔空投送不雅照被拘15天
2021年1月8日下午,小陈在杭州地铁1号线西湖文化广场站乘地铁时,其苹果手机就接到了一张用“隔空投送”功能发来的不雅图片,图片上还附有一些挑逗性的文字和一张二维码名片。小陈马上报了警。
打铁关站派出所通过大量监控分析研判及外围取证,最终确定嫌疑人肖某。
2021年1月14日,民警将肖某传唤到案,在大量的证据面前,肖某对其传播淫秽信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肖某说,他以为通过苹果手机的隔空传送功能传送淫秽图片的行为,是无法被公安机关发现的,因此抱有侥幸心理。
最后,肖某因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构成了传播淫秽信息的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十五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还有人利用隔空投送功能发小广告。
去年5月19日,重庆19楼论坛,“仙人掌仙人球2019”发帖说,自己在地铁上第一次收到隔空投送,顺手点了个“接受”。“万万没想到,隔空投送接收照片后会自动打开,随即出现了一张私密照片,恶心惨了。”
对方还不罢休,“接着又来了第二个请求、第三个请求”,吓得她马上锁屏,“我下意识看向四周,没发现可疑人。但我不敢开手机了,直到换乘后,马上打开手机删除,再永久清空。简直震碎了我的三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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