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天宁法院道路交通巡回法庭宣判第一案

文章来源:常州日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23-01-17 10:12:25
  《新江南网》江南第一门户网站!
 追踪网络热点,关注民生动态,传播江南文化,倡导网络新时代!
https://www.xjnnet.com/欢迎您! 

☆ 新江南网 ☆欢迎您 

常报新媒体讯(何嫄 王俊 张琪) 12日,“90后”黄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天宁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据悉,这是去年底揭牌的我市首家常驻式“刑民合一”道路交通巡回法庭——天宁法院道路交通巡回法庭宣判的第一起案件。

“黄某某危险驾驶案”发生在2022年5月11日,因涉及无证驾驶、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逃逸、二次饮酒等,在天宁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办案民警唐盛楠口中,这是“我们6年多来办理危险驾驶案中情况最复杂的一个案子”。

被告人黄某某是“90后”,案发当日,他在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违反信号灯规定通行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黄某某驾车逃逸。民警接警后联系黄某某,黄某某拒绝配合并再次饮酒,后被群众扭送至公安机关。经认定,黄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标准。天宁区检察院遂以危险驾驶罪对其提起公诉。此前,黄某某在2018年就因醉驾被判拘役1个月。这次属于明知故犯。

设置在天宁交警大队内的天宁法院道路交通巡回法庭于2022年12月30日揭牌启用,这是全市首家常驻式“刑民合一”的道路交通巡回法庭,配备信息化审判法庭1个、“龙城e诉中心”设备1套。

天宁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副主任查熙迪表示,从刑事方面来说,交通巡回法庭主打“简案快审”亮点,就是通过繁简分流进一步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最大限度缩短办案时限、简化办案程序,为涉道路交通轻微刑事案件开辟“快车道”;从民事方面来说,要加强法院与交警部门之间的横向联动,让群众享受无缝衔接的司法服务,让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可以从责任认定到纠纷调处、从网上立案到开庭审理都享受“方便、快捷、高效的”一站式司法服务。

 

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江南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责编:博杰
 

 

    匿名评论
  • 评论
人参与,条评论

新闻爆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