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无锡市不断促进信用监管机制全面优化,大力推进信用承诺制度实践创新,积极推动市场主体自我约束、履约践诺。在无锡市信用办的指导下,无锡惠山区法院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探索失信被执行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创新构建“信用承诺+纳失宽限”机制,形成执行工作与信用体系建设双融双促良性格局。
一、典型案例
被执行人某精密机械公司、杨某结欠某自动化设备公司货款15.6万余元,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但因某精密机械公司未按调解协议履行,某自动化设备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材料,但被执行人未按法律规定及时申报财产,也未及时履行还款义务。据此,法院拟将某精密机械公司、杨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一边是因未及时履行生效裁判而即将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焦虑,一边是对上失信名单后影响企业经营的担忧,深陷困境的企业该怎么办?此时,无锡市惠山区法院勇于创新,在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作出信用承诺的前提下,出具该院首份“纳失宽限期”执行决定书,苏州某机械公司成为首个获得90天“纳失宽限期”的被执行人。
二、主要做法
一是急企业之需,解企业之难。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承办法官言明了现实困难,公司因疫情原因亟需订单复工复产,一旦将其纳入被执行人名单,则可能导致其无法参加招标投标,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会受到很大影响,希望法院能给予一定的期限组织生产,并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竭泽而渔不如放水养鱼”,承办法官将该情况反馈给申请执行人,设备公司表示理解机械公司实际经营困难,同意给予机械公司一定的履行期限。
二是协调促共赢,助企渡难关。在法院的积极协调与推动下,设备公司与机械公司、杨某重新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积极进行信用承诺,保证完成后续的履行义务。法院结合实际案情认为,执行双方在执行中已重新达成和解协议,且目前被执行人正在履行中,其申请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宽限期具有现实合理性,遂依法作出给予90天宽限期的决定书。
三、经验成效
纳失宽限,让失信企业“喘口气”。在执行实践中,当被执行人暂时无法履行义务时,即使适用惩戒措施也无法顺利执行,甚至由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反而会阻碍债务人的生产经营,可能导致其完全丧失履行能力。在这一背景下,依法审慎采取执行惩戒措施是善意文明执行的客观要求,纳失宽限期的推出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又一重要举措,给了“诚实而不幸”的企业一次喘息的机会。
温情执法,点燃企业“信”希望。被执行人暂缓纳入失信名单,给其纠正失信行为一个缓冲期,可以敦促其主动履行义务,又能最大限度地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如果企业迫于执行压力选择停业或者关闭,都将带来更大的经济损失,同时,还会引发拖欠工资、工人失业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彰显执法力度的同时体现执法温度,对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有着积极的意义。宽限期满后,如被执行人仍具有应当纳失情形的,法院将依法将其纳入失信名单。
信用修复,助力企业“摘帽”重生。以信用修复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提振信心,惠山法院启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以来,坚持以企业信用修复“暖企”行动为牵引,以市场主体出清“助企”行动、善意文明执行“护企”行动、推进政务诚信“惠企”行动、执行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安企”行动为支撑,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无锡市惠山区失信治理净退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1379家,退出率90%以上,进一步推动全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社会信用总体水平持续提升。
无锡市积极探索信用承诺制度在法院执行工作上的应用,积极引导并鼓励失信被执行人企业依法纠正失信行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消除不良影响,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下一步,无锡市信用办将继续提升信用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强信用承诺应用拓展,促进市场主体“知信、守信、用信、增信”,营造诚实守信市场环境,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2024-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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