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最近,房地产行业再次饮到了“源头活水”,地产融资“第三支箭”迎来新突破。2月20日晚,证监会启动了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工作,投资范围包括特定居住用房(包括存量商品住宅、保障性住房、市场化租赁住房)、商业经营用房、基础设施项目等。受此消息影响,昨日港股、A股房地产板块开盘冲高,港股盘中一度有个股涨超20%。
房地产引入“活水”又添实质举措
据证监会官网2月20日消息,近日,证监会启动了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工作,投资范围包括特定居住用房(包括存量商品住宅、保障性住房、市场化租赁住房)、商业经营用房、基础设施项目等。
证监会表示,此次试点工作按照试点先行、稳妥推进的原则,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试点要求募集设立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进行不动产投资试点。
事实上,去年11月28日,证监会就曾提出五条优化权益融资的措施,支持房地产市场纾困转型,除恢复涉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及配套融资、恢复上市房企和涉房上市公司再融资、调整完善房地产企业境外市场上市政策、进一步发挥REITs盘活房企存量资产作用外,第五条就是积极发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用。
而此次试点,在管理人条件、投资者门槛、融资杠杆方面都进行了明确规定。证监会指出,考虑到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的规模较大、期限较长等特点,投资者需要有更高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试点基金产品的投资者首轮实缴出资不低于1000 万元人民币,且以机构投资者为主。有自然人投资者的,自然人投资者合计出资金额不得超过基金实缴金额的20%,基金投资方式也将有一定限制。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首轮实缴募集资金规模不得低于3000 万元人民币,在符合一定要求前提下可以扩募。鼓励境外投资者以QFLP方式投资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
“这次试点,既是支持房地产市场纾困和转型发展的一次探索,也是丰富私募基金产品的一项创新。”证监会市场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金融系统在推动房地产行业纾困,推动房地产行业从高杠杆模式向高质量发展转型方面做了很多努力,此次启动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动员私募基金去收购房企短期内不能变现的资产,提供流动性,降低杠杆率,对整个行业而言,都会是很大的支持。
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江南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阅读推荐
新闻爆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