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爆料 > 正文

无锡多家德尔地板门店关停?最新情况是……

文章来源:江南晚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23-12-16 09:49:03
  《新江南网》江南第一门户网站!
 追踪网络热点,关注民生动态,传播江南文化,倡导网络新时代!
https://www.xjnnet.com/欢迎您! 

☆ 新江南网 ☆欢迎您 

  最近,有市民报料称自己在无锡一家“德尔地板”线下门店定购了地板后,还没有拿到货,突然被告知老板“跑路”了,且无锡多家“德尔地板”门店也关停。近日,记者对此进行了探访。

  老板“失联”

  市民李先生表示,自己上半年在“德尔地板”华厦家居港店定购了价值7万余元的地板,签定合同并在该门店支付了5万多元的定金后,一直在等待商家供货,然而地板还没拿到,自己却突然收到门店导购员的消息称:老板联系不上了,很有可能“跑路”了,建议李先生尽快报警。

  据了解,本次事件共涉及三家德尔地板在锡经销门店,分别是华厦家居港店、居然之家店以及红星美凯龙店,三家门店的老板都是德尔地板授权的经销商费某。12月5日,因华厦家居港门店和商场租赁合同到期,商场工作人员想要和费某沟通续约问题时发现联系不到费某,于是紧急和该门店导购员沟通,但导购员同样联系不到费某。在商场要求下,该店导购员及时通知了消费者们这一情况。12月6日,在导购员陪同下,部分消费者共同到苏州向德尔地板总部反映了相关情况。

  12月7日,记者到涉事门店进行了探访。位于华厦家居港、在地图上显示名称为“德尔地板官方认证旗舰店”的门店虽仍然开着可以自由进出,店内却漆黑一片,与周围灯光明亮的其他品牌门店形成鲜明对比,导购员也不在店内,门口被商场摆上了“停业整顿中”的告示牌。位于居然之家、在地图上显示名称为“德尔地板官方旗舰总店”的门店也是如此。在该店内,记者还注意到一块地板样品的标签上写着产品生产商为“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销商则为费某。

  据公开资料显示,2003年“德尔集团有限公司”成立,2008年成为北京奥运会及残奥会地板供应商,近年来,根据国际权威市场调研机构调研结果显示,德尔无醛添加地板销量中国区多年领先。标签上的“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而就在2004年6月,费某成立了“无锡市锡山区东亭镇得尔地板经营部”,作为德尔在锡经销商经营了多年。有消费者表示,德尔地板卖得好,费某经营的门店营业年份长、打着官方旗舰的名头,这本就是他们更愿意选择在费某的经销门店购买德尔地板的原因之一,却没想到因此掉进了商家跑路的“大坑”。

  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向居然之家商场工作人员进行咨询,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德尔地板在我们这边不营业了,他们和我们这边的合同关系早就结束了,这边只是作为临时场地给他们办公用。”该工作人员说,虽然地图上显示居然之家的门店是“总店”,但费某经销的重心更多地放在了华厦家居港店和红星美凯龙店,据她了解,目前已经有很多消费者找去了华厦家居港那边。

  导购员和品牌方有责任吗?

  事情发生以后,很多消费者质疑“老板跑路,导购员们为何没能及时发现?”记者就此向华厦家居港店的导购员进行了电话采访。一导购员告诉记者,在事前她们没有接到任何通知说门店生意不做了,直到商场告诉她们要拉闸断电,她们才知道老板联系不上了。“因为老板的一些个人原因,以前我们一时打不通电话、联系不到老板都是很正常的情况。我们导购员的工资通常也是2到3个月一起发,有的导购员甚至已经7个月没有拿到工资了,最近的工资我们也没拿到,如果知道要关门,我们不可能没拿到工资还在这干活。”该导购员说,12月5日以来,她积极配合各方协调解决,各种证据、材料都交给了相关部门,她们也是受害者,但有一些情绪比较激动的消费者担心找不到人解决问题,把她的个人信息、家庭地址等贴在消费者的维权群里“威吓”她,这让她也感到很困扰。

  12月11日上午,德尔地板华东地区同无锡区域的相关负责人来到无锡向消费者们反馈了德尔品牌方对于该事件的初步调查结果以及提供的解决办法。据品牌方初步统计,本次事件涉及100多单,共计150万元左右的金额。品牌方表示,德尔地板与费某是经销合作关系,费某经营的几家经销门店是独立的经营主体、财务也是独立的,费某作为经销商向品牌方支付的质保金仅2~3万元左右,到目前品牌方也未能联系到费某,对于费某跑路一事品牌方会积极协助处理,也希望消费者能够提供相关证据。

  在解决方案上,当天上午品牌方及消费者们未能达成一致。品牌方认为,自己和消费者们都是费某跑路的受害者,出于品牌声誉的考量,德尔地板愿意向消费者们提供一定程度的优惠,并建议消费者们起诉费某以维护消费者自身权益。而消费者们则认为,自己在费某的经销门店消费,冲的是“德尔地板”这一品牌、而不是费某,品牌方既然授权给费某,就应当承担起主要责任来解决此事。

  律师建议报案

  江苏联盛律师事务所主任范凯洲律师表示,在法律角度,经销商是独立的企业、法律主体,经销商费某跑路,消费者们要因此追究“德尔地板”的责任比较困难。“举个很简单的例子,假设某地的营商环境声誉很好,消费者们冲着这一点到该地消费,但和该地某具体商家产生了消费纠纷,应该追究的是该商家的责任而不是该地政府的责任,这是差不多的道理。”范律师说,基于目前的情况,他建议消费者们到公安机关报案,对费某提起刑事控告及申请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进行监督,德尔地板也应协助消费者们报案追索。

  (记者 虹生)

 

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江南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责编:博杰
 

 

    匿名评论
  • 评论
人参与,条评论

新闻爆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