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全市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寒假放假时间为1月12日,如无特殊情况于2月6日正式开学。
自2022年12月19日起我市中小学开启线上教学后,很多家长关心期末考试考不考、本学期成绩如何评定等。对此,《通知》明确,本学期我市小学、初一、初二不再组织期末书面考试。小学可采用过程性评价方式,初一、初二可采用期中成绩加过程性评价方式,综合评定学生本学期成绩。初三、高中和中职的期末考试安排在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此前,省教育厅已经发布通知,原定于2023年1月举行的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高二年级和部分高三年级学生参加)延期至2月底3月初举行。
《通知》还要求全市各地各校高度重视假期安全工作,科学指导学生假期生活,统筹安排及早谋划开学工作。一同明确的还有2023年全市中小学暑假放假时间和秋季开学时间,暑假拟定于7月1日放假,如无特殊情况,秋季开学拟定于9月1日。(陈春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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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印发通知部署做好寒假校外培训治理工作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2023年寒假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巩固前期校外培训治理工作成果,坚决防止违规校外培训加重学生课外负担,帮助广大中小学生度过健康、温馨、有意义的假期,近日教育部印发通知,部署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认真做好寒假校外培训治理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深化治理,严肃查处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在寒假期间对违规培训多发的商务楼宇、居民小区等重点场所进行排查,严防严查以“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以及各类冬令营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要对线上学科类机构和重点网站平台开展全天候深度巡查,严防严查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培训、违规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等行为。
通知强调,各地要多管齐下,持续强化非学科类培训监管。加强非学科类培训价格监测和调控,全面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将收费标准等信息向社会公开,严防恶意涨价。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持续加强艺考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在寒假前对行政区域内非学科类机构专门开展一次安全排查,坚决维护学生健康安全。
通知强调,各地要科学引导,共同营造良好育人氛围。充分利用寒假契机,加大家校社协同育人力度,向家长宣传校外培训相关政策,不盲目给孩子报班参加校外培训。充分利用春节这一传统佳节,组织丰富多彩的体育锻炼、社会实践、文化传承活动,加强亲子互动交流,让孩子度过一个有意义的寒假。(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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