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富阳区委批准,富阳区纪委监委对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原调研员杨承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杨承华理想信念滑坡,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品、消费卡;退休后违规任职取酬;利用职务上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上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杨承华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挪用公款、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杭州市富阳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富阳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杨承华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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