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再次提醒:喝酒不开车,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
近几个月来,交警查处了多个“特殊”的酒驾司机,这些驾驶员事先都联系了代驾人员,却因为“为了省点代驾费”“怕代驾找不到路,只好开车与对方会合”等原因,在侥幸心理的加持下,涉险上路,结果酿成大错(本报曾报道)。近日,交警银湖中队在行动中又查获了一个这样的司机,核查发现,该司机还是二次酒驾人员。
事发当天凌晨,中队交警在城区宝龙广场路段设卡查酒驾,0点05分,执勤警员在对一辆黑色奥迪小车驾驶员兰某例行检查时,发现他身上有浓烈的酒味,于是对其进行呼气检测,结果显示,他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兰某说,前一天晚上9点,他和朋友一行5人,在兴达路的一家饭店里吃夜宵,其间喝了三四瓶小瓶装的千岛湖啤酒。吃完夜宵后已是深夜11点左右,兰某觉得肚子还是有点饿,于是叫了代驾,让对方将自己送到文居街上的一家面馆吃面。一碗面下肚,兰某完全忘了自己叫了代驾这回事,稀里糊涂地启动小车,上路回家,结果被交警查获。
通过信息核查,交警发现,兰某早在2017年就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杭州交警景区大队查获并处罚,本次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后经抽血检测,兰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高达158.1毫克/100毫升。目前,兰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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