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留下一套房产,独生女办理继承。在大多数人的印象中,这是理所应当的事情。但杭州人小刘的“继承之路”却一波三折,想要继承遗产,竟需要取得表兄妹的配合,才能继续往下推进。
遗产继承为什么会关系到表兄妹?原来,这和家人去世的时间有关系。
小刘父亲刘大于2016年12月因病去世,小刘是独生女。刘大在丧偶后购置了一套房屋,房屋归其个人所有。
刘大有个妹妹,暂且称之为刘二,是小刘的姑姑,姑姑刘二于2022年12月去世,生前丧偶,留有两子女,儿子大李和女儿小李。而小刘的爷爷奶奶、也就是刘大刘二的父母,不幸于2018年9月因车祸同时死亡——这个时间正好在刘大去世后、刘二去世前。
公证员听完小刘介绍后,告诉她如果要办理遗产继承,需要小刘的表哥大李和表妹小李一同办理手续。
小刘很不理解:“这是我父亲的遗产,和我的表兄妹有什么关系?”公证员结合小刘家的实际情况,向她进一步解释法律规定。
一般来说,祖父母、外祖父母先于父母死亡,当父母死亡后,独生子女是父母遗产的唯一继承人。但小刘父亲去世时,她的爷爷奶奶刘老夫妇依然健在,且家人都没有立下财产遗嘱,只能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因此,刘大去世后,房产应由女儿小刘和刘老夫妇三人共同继承。而刘大去世后,小刘未及时办理遗产继承公证,因此当刘老夫妇也过世后,两老生前均未表示放弃继承刘大的遗产,所以属于刘老夫妇继承的份额转由他们的继承人,也就是刘大的妹妹继承。
等到小刘来办理公证时,刘二已经去世,刘二继承的这部分财产又转给刘二的子女大李和小李继承。最终,这部分财产的继承人应当是小刘、大李和小李。
经过公证员的解释和沟通,在表兄妹的配合下,小刘终于继承了父亲的房产。
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江南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阅读推荐
新闻爆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