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杭州出台《全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聚焦“畅通市场准入和退出渠道”等11个重点领域,提出40条举措,通过法治化手段,破解当前营商环境痛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深化我市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建设,持续以营商环境之“优”,促经济之“稳”、发展之“进”。
营商环境之于经济发展,好比生态之于万物生长,营商环境优则经济发展优,营商环境劣则经济发展劣。创新的主体是企业,企业创新创造的活力则决定于营商环境。近年来,杭州营商环境改革取得明显成效,2021年9月被国务院确定为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在全国工商联“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活动中,杭州连续四年位列全国第一。但也毋庸讳言,不论是对照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是对标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以及国内先进城市,杭州在打造最优营商环境上依然有许多不足,更有许多向上提升的空间。稳预期、强信心,不仅要靠思想引导、沟通协商,更要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法治化是最稳定的预期,公平竞争是最有效的强心剂,对外开放、与世界接轨则是经济内通外联、保持活力的重要前提。而浏览《实施意见》40条,也正是围绕这三个方面发力,比如明确破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经营主体,不得制定或实施歧视性政策措施,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完善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受理回应、审查抽查和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会审机制;构建“信用+风险”监管体系,对低风险主体依法降低监管比例和频次,对低风险监管事项探索推行触发式监管,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事项覆盖面,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营造更加开放的贸易环境,优化外资企业准入环境,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打造内通外联循环通道,等等。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服务”这个词在《实施意见》中出现了74次之多。74次高频出现,彰显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府服务在营商环境建设中的重要意义。而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政府主动服务靠前服务的意识,则需要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切实增强政策有效性,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打通政策落实堵点,确保政策落到实处,让企业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