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备受关注的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超讯通信,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虚假陈述案又有新进展。长期代理投资者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超讯通信索赔时效尚未届满,目前投资者仍可依法起诉索赔。
2022年1月10日,超讯通信发布《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广东证监局查明,超讯通信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21年12月31日,超讯通信发布公告,披露控股子公司上海桑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锐电子”)及桑锐电子全资子公司辽宁民生智能仪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智能”)存在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冻结金额合计122.93万元。桑锐电子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孟繁鼎2020年12月30日以桑锐电子名义为调兵山顺通煤业有限公司违规担保19500万元,2019年12月12日以桑锐电子和民生智能名义为调兵山市鸿鼎泰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规担保22576万元,违规担保总金额42076万元,上述违规担保至今未解除。超讯通信对上述担保事项未履行必要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超讯通信、梁建华、邹文、孟繁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根据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明确取消前置程序,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投资者可依法起诉索赔。“受损投资者可加微信13806513406咨询。”厉健律师表示,暂定在2019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买入超讯通信股票,并在2021年12月31日收盘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索赔应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原件(2019年12月1日至今)、详细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