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高校毕业生 毕业生档案如何办理?这些事项要注意

2023-07-05  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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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商报讯 毕业后档案将转递到哪里保管?个人是否可以自行保管或送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如何查询到档情况?伴随着毕业钟声敲响,毕业生档案管理成了不少高校毕业生关心的大事。如何办理毕业生档案,需要注意些什么,这份攻略请收好!

档案不得自行保管

需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

毕业生档案的转递方式有严格要求,档案应当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方式进行转递,也可以按照规定要求,由学校通过邮政特快专递方式转递,严禁个人自带或保管人事档案。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提醒:“学校老师如果把档案直接交给个人,一定不能收下,更不能自行保管甚至拆封人事档案,请务必提醒老师按照人事档案规定要求进行转递。”

学校将根据毕业去向登记进行毕业生档案转递,一般有三种去向。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人员,档案传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到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及自主创业的人员,档案传递至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暂未就业的人员(包括出国留学人员)根据本人意愿,可将档案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按规定在高校保留两年。

与此同时,从今年开始,取消就业报到证,意味着高校毕业生不需要在离校前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协议签章,也不需要在离校后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用人单位可凭劳动(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含网签协议)或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或其他双方约定的证明材料,为高校毕业生办理报到入职手续。

人事档案关乎切身利益

需及时查询到档情况

人事档案从毕业院校寄出后,需及时查询接收单位是否已收到档案,如档案去向不明,应及时联系学校。同时要将今后新形成的档案材料(包括工作经历材料、学习经历材料、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职称)材料、党团材料等关键材料)及时交到档案保管机构归档,以免关键材料在自己手中遗失,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和不利后果。

档案转往浙江省内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的,可通过官方查询入口,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通过“浙里办”APP,搜索“查询打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存档证明”,选择相应区域进行在线办理,即可自助查询。也可拨打各级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的联系电话查询(扫描二维码查询联系方式)。

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提醒:“因暑期为毕业生档案转递高峰期,档案到档后要经过材料审核、接收登记、信息录入、档案入库、验收等环节,查询渠道信息可能会有延后,未查到存档信息不要着急,请耐心等待存档信息录入。”

此外,符合杭州市高校毕业生引进落户政策,在杭无合法固定住所(即在杭州市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富阳区、临安区无自有产权住房,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杭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用人单位未设立单位集体户的人员,杭州市、各区县(市)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可提供过渡性质的公共人才集体户口挂靠服务。《同意挂靠人才集体户口证明》获取方式可扫描二维码进行了解。

需要注意的是,户口迁往大学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一定要记得及时办理落户手续,以免户口迁移证在自己手中遗失或变成“口袋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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